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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指导意见加强地灾防治驻守技术支撑服务工作

四川自然资源权威发布/政策解读/法规宣传


5月11日

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驻守技术支撑服务工作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包括

指导思想、工作要求

驻守支撑作用、日常管理考核





据悉 2008年以来,我省推动开展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服务工作。


● 2019年,省厅印发了《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29号)。


为进一步解决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驻守技术支撑单位责任边界不清、服务内容不细、权利保障不到位的问题,省厅在《通知》基础上出台了指导意见。


相较于《通知》

《指导意见》具有

以下特色亮点

01进一步明确驻守单位选取标准

应具备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资质,技术人员工作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并配置无人机等技术装备。


02


进一步细化驻守支撑服务事项明确动态巡查发现新增隐患点要同步规划避险转移路线、评估安置场所强化监测预警数据分析、阈值优化、响应反馈等,增加对行业主管部门、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开展针对性防灾知识培训,建立突发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力量统筹调配制度,县级可要求驻守单位增加人员和装备,市级可统筹调配辖区驻守单位。


03


进一步划分责任权利义务

明确驻守支撑服务合同签订内容,并可按规定签订不超过3年的服务合同,强化合同履约,确保驻守单位长期稳定。同时,明确各地应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履约情况和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估,将其作为驻守支撑解(续)约的重要依据。


04


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

强化保密和安全管理,做好驻守单位衔接工作协调,鼓励对驻守支撑服务中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


查看全文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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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厅防治处编辑 | 黄薇一审 | 罗静二审 | 陈瑶三审 | 彭智力
投稿邮箱:ilmf2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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